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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素有「社团社会」的美誉,社团不但是澳门社会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连接政府与居民的重要桥梁,及澳门社会治理、民生服务、社群联结的重要载体。回归以来,澳门社团数量迎来爆发式增长,从回归前不足二千个,攀升至如今逾一万二千个,社团密度位居全球城市前列。然而,数量激增的背后,并非全部是良性发展,大量社团无序滋生、低效空转、管理失范,呈现出明显的「野蛮生长」态势,衍生出诸多社会治理难题,倒逼澳门开启系统性社团规范整治与提质升级工作。

澳门社团发展无序扩张、粗放生长带来的负面影响,集中在公共资源、社会治理、内部生态、廉政秩序、政治运作等方面。其一是公共资源严重浪费,财政扶持效能折损。澳门超逾四成社团为长期无活动、无履职的「僵尸社团」,大量占用行政登记、监管公共资源。同时空壳社团、低效社团扎堆申领政府专项资助,部分社团通过伪造文件、虚报项目骗取公帑,造成财政资金流失。同质化社团重复开展同类服务、重复申报项目,资源被过度拆分、分散消耗,大幅降低公共财政与社会资源的利用效率。

其二是社会服务碎片化,治理效能持续弱化。海量社团无序扩张、职能高度重迭且各自为政,缺乏统筹联动,导致基层社会服务碎片化、内耗化。同类服务重复建设、无序竞争,无法形成治理合力,原本完整的社群服务体系被割裂。同时社团数量泛滥造成社会力量分散,无法精准对接民生需求,反而削弱澳门基层社会治理的整体性与服务能力。

其三是内部治理失序,滋生圈层化乱象。大量小微社团架构残缺、制度虚化,缺乏换届、议事、账务公开机制,沦为个人或小团体的私人工具。社团内部形成封闭的小圈子文化、人情文化,民主化、规范化程度极低。部分社团功利化倾向严重,脱离公益服务本源,弱化了社团凝聚社群、服务社会的核心功能。

其四是廉政风险突出,监管漏洞滋生违规乱象。长期重登记、轻监管的模式,让大量社团处于监管盲区。账务不透明、收支无公示的乱象,极易引发利益输送、违规牟利、虚报骗资等违纪违法问题,破坏澳门社团公益底色与社会公信力,滋生廉政治理隐患。个别社团利用监管漏洞,通过弄虚作假的方式套取政府公共资源。例如,有社团长期递交不实申报文件,伪造资料骗取社工局逾二百万元的资助;也有社团理事长在申领劳工局活动资助时,通过提交不实的酒楼餐费收据、夸大实际筵席数目来诈骗资助。此外,还有政府部门职员暗中操控青年社团,通过虚报活动人数和内容,诈骗数十万元的活动资助款项。

其五是干扰政治运作,存在社会稳定隐患。个别社团以参选、谋权为目的注册成立,通过启动休眠社团、批量新设社团干预法人选民登记与间接选举秩序,影响选举公正性。同时少数背离公益宗旨的社团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借社团名义开展不合规活动,暗藏干扰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潜在风险。个别社团在参与政治活动时也出现了违规操作,在立法会选举期间,廉政公署曾揭发有社团要求会员在签署提名表后,方可领取福包及食物礼包等福利,试图以利益交换选票。虽然部分个案经调查后未证实存在强迫行为,但这反映出社团在选举中可能存在的灰色操作,对选举的公平公正构成潜在威胁。甚至有极为个别的社团,就是由「不拥护、不效忠」人士所组织,作为其意图透过政治公职选举篡夺澳门特区政权的「垫脚石」,对国家安全和澳门特区政治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此外,近年来还出现了某些小型社团、新设社团无视社团命名规范与登记管理规则,擅自滥用「总会」冠名,刻意拔高组织层级、虚构组织规模与行业地位的命名乱象。此类扞格社团伦理的行为不仅扰乱澳门社团管理秩序,还滋生诚信缺失、利益寻租、治理漏洞等多重问题,对澳门社会公信力、行业生态及对外形象造成诸多负面影响。

澳门社团的无序扩张,并非单一因素导致,而是历史积淀、制度宽松、社会环境、监管滞后等多重因素迭加的结果。从历史根源来看,澳门社团文化源于澳葡时期的治理缺位。前澳葡政府长期对本地社会采取宽松放任、疏于治理的态度,基层民生服务、社群联结、社会互助等事务长期依靠民间社团自发承担,逐步形成「社团自治」的社会传统。长期的宽松治理环境,让澳门社团注册、存续的门坎极低,为后续社团的无序扩张埋下伏笔。回归后,社团作为澳门特色社会治理载体的价值被重视,社会层面鼓励社团发展,但配套管控机制未能同步跟进。

      从制度层面来看,过往社团规管体系宽松滞后。长期以来,澳门相关社团法律法规条文简单、内容分散,仅对社团注册登记等基础行政手续作出规范,对社团的日常运作、履职要求、换届管理、账务监管、退出机制等核心环节缺乏明确约束。尤其缺少对长期停运、违规运作社团的清理注销机制,导致大量空壳社团只增不减、长期囤积,社团总量持续无序膨胀。

从社会动因来看,社团具备多重附加价值,催生注册热潮。一方面,合法注册的社团可对接政府扶持资源、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获取政策支持,具备一定的资源红利;另一方面,社团身份可搭建人脉平台、提升个人社会影响力,成为部分群体的社交与发展载体。在低门坎、高收益的驱动下,大量缺乏实际服务需求的社团扎堆注册,进一步加剧野蛮生长态势。

从监管层面来看,常态化监管体系存在短板。过往澳门对社团的管理重登记、轻监管,重准入、轻运维,缺乏常态化核查、动态评级、优胜劣汰的监管机制。监管力量与海量社团数量不匹配,难以实现全覆盖、精细化督导,导致违规运作、空转休眠的社团长期无人整治,乱象持续累积。

针对社团「野蛮生长」带来的治理难题,澳门特区政府推进社团规范化改革,启动社团相关法律修订与咨询工作,补齐制度短板,细化社团设立、运作、监管、退出全流程规则;明确社团履职标准、换届规范、账务公开要求;界定违规运作、长期停运的判定标准与处置措施,建立常态化社团退出机制,彻底解决「僵尸社团」囤积、无序存续的问题,从制度层面遏制社团野蛮扩张。聚焦去虚存实、提质增效、规范治理,推动社团发展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构建健康有序的社团发展生态。

需要明确的是,修法整治社团「野蛮生长」绝非限制合法结社自由。修法始终坚持「规范而非压制、整治而非一刀切」的原则,在清理无效、违规社团、遏制无序发展的同时,优化合法社团的登记与运营流程,引导社团从粗放式数量增长,转向高质量、规范化、专业化的可持续发展。通过整治乱象、净化生态、明确规则,为合规经营、服务社会的良性社团搭建更优质的发展环境,推动澳门社团生态健康有序迭代发展。未来,随着治理体系不断成熟,澳门社团将逐步回归公益服务、凝聚社群、助力治理的本源,成为澳门特色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支撑,为澳门社会稳定、民生改善、多元发展注入持久正向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