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李瀚明一李及李

春节假期忙完了鬼佬的工作没啥事做,于是高强度浏览小红书,给人解答出入境(例如在香港丢了护照/双程证怎么用双程证/护照回内地这种)和航空问题(例如能否带羽毛球拍坐飞机这种)。

然后看到一个帖子。帖主是和日本人结婚生子的中国人,所以孩子有中国旅行证和日本护照;帖主现在发帖咨询,问孩子在哪里读书为好。

这个问题是一个典型的身份规划问题。要想摊开这个问题,就需要考虑这么几个方面:

首先是「领事保护权」、「入境权」和「纳税义务」的分离。一本护照本质上是这三个权利和义务的综合。持有护照,你就有护照所在国的领事保护权(包括免签证入境其他国家的便利)和入境权(有特例,如 BNO 作为英国护照,并无英国入境权;台湾地区签发的一部分无户籍旅行证件也没有台湾的入境权)。入境权和领事保护权一般有所绑定——比如英国表示不再为 BNO 争取新的免签待遇;台湾「无户籍旅行证件」的免签证国家也很有限。

有入境权,入境、居留之后,就会形成纳税义务。日本法律的规定,是在日本境内拥有「住所」或拥有「居所」一年以上(理解为居住一年以上即可),不论是否持有日本护照(国籍),就会被视为「居民」,日本国外的收入需要纳税。但是,反过来讲,只要不住在日本,即使持有日本护照,在日本以外的收入也不需要纳税。

这就引出了第二点:「领事保护权」和「纳税义务」的错配。除了美国等奉行「全球征税」(即如持有美国护照,任何境外收入均需缴税)的国家以外,但凡「领事保护权」和「纳税义务」错配的国家,都有一个独特的套利机会——我可以只用「领事保护权」,而不用「纳税义务」。

通常情况讲,这要求当事人在海外有「入境许可」(例如永久居民身份),而「入境许可」和「纳税义务」又是绑定的。但是不要忘记这篇帖子的事主是国籍冲突儿童——他本来就有中国国籍!

接下来就要评判怎么错配了。这意味着事主有三条路子:

1. 像普通的中国孩子一样生活。此时日本护照对他而言没啥用。

2. 像普通的日本孩子一样生活。此时中国旅行证对他而言没啥用。

3. 以日本为重心,依靠中国身份做生意。日本经济怎么样我们姑且不论,中国护照/旅行证能为日本护照持有人提供的旅行便利少之又少。这意味着他和普通的日本人相比没有什么优势——甚至去中国都没有优势,日本护照可以免签中国 30 天。

4. 以中国为重心,依靠日本身份做生意。这优势就很大了——日本护照对中国护照持有人提供的旅行便利是非常巨大的——欧美澳的发达国家基本全解锁了。同时,由于他只是偶尔去日本(甚至不需要去,日本护照可以在中国换),他不需要给日本纳税。

所以我当时回复原帖我就说——小孩子学好英语(日语都别学),长大以后在中国生活,拿着日本护照到处跑做生意就是了。这种便利出入发达国家的能力,在中国是十分稀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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