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群慧,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我国发展经济学与国有企业改革领域的权威学者,长期从事国有企业改革、现代产业体系、新质生产力等研究,在国有经济理论创新方面成果丰硕。本文是黄群慧研究员在2026年4月25日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主办的国情圆桌第7期:“‘国家发展与治理研究’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研讨会上的发言实录。发言以“使命导向、国企改革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为题,从构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视角出发,系统阐述了“使命导向的企业理论”这一原创性理论框架,通过对93家中央企业使命陈述的扎根理论编码分析,提炼出“社会主义国家使命”与“市场经济主体使命”双重范畴,并深入探讨了战略使命评价制度的构建原则及其对国有企业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功能定位的启示。
本文根据演讲者现场发言整理,经本人审定,特此刊发,以飨读者。
黄群慧作主旨发言
感谢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周绍杰院长的邀请,首先祝贺清华大学115周年华诞。本次会议主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我想围绕治理现代化和自主知识体系构建这一主题,汇报一下我们正在推进的一项研究——我们一直在尝试归纳出一套具有自主知识体系内涵的理论框架。我的报告标题为《使命导向、国企改革与国家治理现代化》。
一、使命导向的企业理论:突破西方范式的理论创新
习近平总书记对国有企业的功能和定位有一系列重要论述。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关系到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巩固,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能力。我们试图将这些重要论述理论化,从使命的角度进行阐释。一个企业组织需要明确其使命,使命是其存在的前提和理由。对于国有企业而言,需要强调其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使命。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发展逻辑基点,应当从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使命角度来思考。国有企业不仅是经济组织,更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工具或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能力与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力量。因此,我试图将使命、功能和国家治理现代化三者联系起来。
进入新时代以后,中国开始推进分类改革,其前提是基于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基于其使命。西方的产业组织理论中也有使命导向的产业组织学派,而我们所强调的以中国式现代化使命深化国企分类改革,是未来国企改革的重要逻辑基点和方向。总书记反复强调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这两个核心。围绕这两个核心,首先需要明确企业的核心功能和定位,在此基础上才能建立有效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实现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以后提出了两项新制度:原始创新制度和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特别是战略使命评价制度,该制度恰恰应该是分类改革的前提。在核心竞争力方面,世界一流企业是核心竞争力的体现。围绕这一框架,可以看到国有企业改革中的一系列关键词和标识性概念,如世界一流企业、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履行战略使命评价等。这些都属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范畴:世界一流企业是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现代企业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则是服务于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三者共同构成了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有机整体。
我们提出的使命导向的企业理论,与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直接相关,根植于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实践。众所周知,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指导中国企业改革的理论主要是西方企业理论,包括交易费用理论、团队生产理论、委托代理理论等。20世纪80年代以后,大量西方企业理论被引入中国。管理学领域的资源基础观、核心能力理论等,也都是源自西方的企业理论。
基于上述本土实践,我们可以概括出一种新的理论框架——使命导向的企业理论,或者说符合中国国情的国有经济理论。使命导向企业理论的核心观点在于:企业通过明确组织使命来驱动其战略决策和经营行为,企业存在的本质和行为逻辑在于实现其组织使命。对于当前的国有企业而言,需要明确国家设立国有企业究竟赋予其怎样的核心功能,以及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战略使命。这正是将使命导向的企业理论应用于战略使命评价制度,并以此指导未来国企改革和发展的实践路径。这一理论框架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核心功能和核心竞争力的论述一脉相承。
二、从“站起来”到“强起来”:国有企业使命的历史演进
进一步考察国有企业的发展历程,新中国成立后国有企业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每个阶段的战略使命有所不同。在“站起来”阶段,核心任务是建立独立完整的工业化体系,这主要依托于当时唯一的所有制形式,即公有制基础上的国有企业。在“富起来”阶段,重点是推进市场化改革。由于缺少市场主体,需要将原有公有制体系下的国有企业推向市场,因此强调市场化导向。进入新时代以后,在市场化改革已经推进的基础上,总书记反复强调国有企业要做产业链的“链长”,做原创性技术的“策源地”,承担一系列中国式现代化的使命。
三、双重使命范畴:93家央企使命陈述的实证发现
围绕上述问题,我们尝试运用扎根理论方法进行实证研究。基于93家中央企业对其自身使命的陈述进行了归纳整理。在这93家央企中,约9%的企业未明确陈述自身使命。各家企业的陈述情况不尽相同:有的陈述较为全面,有描述、有阐述;有的则较为简略。总体上,除少数几家外,大多数央企均有明确的使命陈述。我们采用扎根理论编码方法,将所有央企的使命陈述从其原始语句逐层抽象,提炼出与理论研究相对应的概念范畴,具体编码过程在此不再展开。
研究结论表明,93家央企的使命陈述可以归结为两大类核心范畴:一类是核心功能,另一类是核心竞争力。这两者分别对应为社会主义国家使命和市场经济主体使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建立的国有企业,必然被赋予国家使命,实现这个使命恰恰是增强核心功能要求;同时,国有企业作为市场化主体,也必然承担着市场经济主体的使命,实现这个使命恰恰是提高核心竞争力要求。
具体而言,国家使命包含三个维度:服务国家战略、保障国有经济安全和推动共同富裕。这些维度对应的具体范畴均可以从央企的原始陈述中归纳得出。核心竞争力则强调作为市场主体创造经济价值的普遍要求。按照利益相关者理论,企业需要做符合利益相关者利益的事情。由此形成了与两类使命相对应的范畴体系。笔者认为,这一归纳能够较好地解释当前国有企业的行为逻辑。一方面,总书记要求强调核心功能和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国有企业既要履行国家赋予的功能,又要作为市场化主体参与竞争。对于国有企业而言,需要将两类使命和两个核心结合起来。这种结合的前提是分类管理,不同类别的企业各有侧重。例如,公益类企业应更多强调核心功能,商业一类企业应更多强调核心竞争力,商业二类企业则两者兼顾。总体上,通过使命陈述的归纳,将国有企业使命界定为社会主义国家使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使命有机结合。
目前国资委对国有企业的考核也在发生变化。过去主要强调利润指标,从“两利一率”到“两利三率”再到“四率”,逐步演化。现在则强调五个价值。第一个是增加值,即国有企业在整个国民经济增加值中发挥的作用。国有经济能否发挥国民经济稳定器的作用,需要进行核算。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以及“十五五”规划都强调要对国有经济的国民经济增加值进行核算。第二个是功能价值,即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定位和核心功能。第三个是EVA(经济增加值),这是财务指标,EVA是企业利润减去资本成本,这本质上是市场竞争力指标。第四个是战略新兴产业占比,当前因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需要,需要强调新兴产业占比,这与第一个增加值及核心功能一样,均指向核心功能。此外还有品牌价值,品牌价值强调核心竞争力。基于这种使命评价体系以及上述两类归类,当前国资委考核的五个价值指标,也较好地对应到了社会主义国家使命导向的核心功能,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导向的核心竞争力。
四、战略使命评价制度的构建原则与新质生产力导向
核心问题在于如何建立国有企业战略使命评价制度。笔者认为,国有企业战略使命评价至少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第一是国有企业战略使命评价与分类改革相结合。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要求与深化分类改革、分类考核、分类核算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分类考核评价体系,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国家设立国有企业的初衷,实现国家使命要求。“十五五”期间要进一步深化使命导向的国有企业分类改革,以国有企业战略使命评价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分类改革。
第二是国有企业战略使命整体评价与具体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要区分国有企业战略使命的整体评价与国有企业战略使命具体评价。前者是将国有企业作为一个整体对其履行战略使命——战略安全、产业引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评价,评价结果应由国资委对全国人大报告。后者是“因企制宜”针对每个企业具体战略使命要求,由国资委对具体每家国有企业的评价。
第三是实现战略使命评价的稳定性和动态性的结合。建立企业战略使命评价模型,从战略使命界定、战略使命规划、组织架构支持、要素资源保障等方面设置战略使命评价指标体系,这个过程注意评价长期使命的稳定性和具体战略任务动态性的结合,企业使命是长期性、相对稳定的,企业战略可以是中期和年度的,每年具体战略任务可以动态变化。在评价指标设计中要考虑到这方面。
第四是强化国有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战略使命导向。通过建立完善国有企业战略使命评价制度,对国有企业履行发展新质生产力战略使命进行评价,推进国有企业构建更加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好完成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战略任务。
以上内容围绕战略使命展开,尝试将其抽象为使命导向的企业理论,以构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应对长期以来西方企业理论主导的格局。这一理论框架能够解释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实践,并可置于整个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宏大背景之下。当然,这只是一个初步的研究与探索,不足之处,敬请各位同仁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