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市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推出多项购房补贴政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享2%或3%的购房补贴,企业团购用于人才房的每套补贴5%。赡养老人购房可获3%补贴,新生儿和多孩家庭购房分别享4%和6%的补贴。此外,多孩家庭在新购房所在地可安排子女在同一学校入学。部分政策即日起施行至2026年5月31日。

淮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五条措施

为更好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更多惠及民生,在我市范围内实施如下措施:

实施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

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总价2%的补贴。对来淮新市民(指未获得本市户籍或获得本市户籍不满10年的本市就业人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总价3%的补贴。

实施企业团购人才房补贴

对一次性购买5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用于企业人才房的,每套房屋按购房总价的5%给予补贴。

实施赡养老人购房补贴

为方便赡养老人,子女或父母在双方当前居住地附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总价3%的补贴。

加大新生儿和多孩家庭购房支持力度

对新生儿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总价4%的补贴。对多孩家庭(二孩及以上且至少一名子女未满25周岁,下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总价6%的补贴;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上浮50%;申请与政府共有产权购房的,保障面积(人均住房面积24平方米)上浮10%。

实行多孩家庭子女入学入托“长幼随学”

多孩家庭子女不在同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幼儿园、普惠性民办托育机构)入学入托的,可以安排在新购新建商品住房所在施教区的同一学校(含幼儿园、普惠性民办托育机构)或同一片区就近入学入托。

第一、二、三条措施从即日起施行至2026年5月31日;第四、五条措施从即日起施行,如有新的相关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上述购房补贴与已实施的购房奖补按照“就高”原则执行,不重复补贴。政策由市住建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市住建局:83566127

市教育局:83655857

各县区(园区)政策可详询本县区(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淮安市推进现代化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和住房工作联席会议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