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满的处理方式是:
1、案件已办结,办案机关认为不需要追究取保候审人的刑事责任的,应当解除取保候审;
2、案件尚未解决的,办案机关认为可能需要追究取保候审人的刑事责任,认为可以取保候审的,可以决定重新取保候审,重新计算取保候审期限;
3、案件尚未解决的,办案机关认为可能需要追究取保候审人的刑事责任,认为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可以采取更严厉的强制措施,如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